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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