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时工作单位必须是申请所在省的单位吗?
1、单位不给评
有些单位自己本身用不到职称,也不想管人才的职称,例如有人才来咨询,说自己是一个机械生产加工厂的员工,单位人比较多,但是属于那种流水线上面的工作,用到职称的机会非常渺茫,所以公司压根就对人才评定职称这件事爱理不理,而且还有一些抵触的情绪,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2、单位不属于评审范畴内的公司
这种情况属于非常无奈了,就是自己现在的工作单位想给自己帮忙,但是奈何自己单位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人才所评职称的专业范畴之内,公司是没有办法进行申报的,这种情况的人才也没法用自己所在地单位进行职称申报!
3、单位想异己私用
所谓异己私用就是有些单位想用人才的证书,但是还不给钱,或者给得很少,所以很多人才即便自己单位可以提供盖章和营业执照也不想用,因为不想让单位知道,就这么简单。
4、单位只想评定自己的证书
很多国企事业单位有自己的自主评审权,或者说一些私企也想评自己单位的单位证书,说白了就是方便自己使用,以后人才离职以后单位证书并不会受到认可,说句不太好听的就是一种留住人才的手段罢了,一些人才看的比较明白,会选择私下找机构办理,同样不想用自己单位的名义进行申报。
5、单位名额轮不到自己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那种学历不是很高,被劳务派遣到某个局机关里面的合同工为多,这种人才一般公司不给签正式合同,公司即便说有评审名额也轮不到这些人才,这种人才非常尴尬,待遇一般,福利一般,就是挂一个名,所以说这个时候单位一般都不给提供申报名额和名义,没法不考虑这个问题。
那么申报职称时工作单位必须是申报所在省的单位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工作在异地,可以申请异地分公司名义进行职称申报:一般评职称最多的都是建筑类、工程类、机电类等工程类公司,别说什么大集团,基本上稍微有点规模的公司都不会只在一个地方有项目,天南海北各地跑真的是非常常见的,分公司遍布各地也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
如果说人才公司本身就有意把一个人才派遣到一个地方,或者说这个人才的家乡就是这个地方的,人家完全可以选择用这个地方的分公司的名义进行评审啊!很多时候单位也会因为某些地方即将会重点建设而让人才提前评当地的职称,这个都是非常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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