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能力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5.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3年以上;
6.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7.后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
三、继续教育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7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四、业绩要求
1.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其中1篇论文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论文需提供:封皮、目录、正文、扉页,提供查询网址、截图等。
2.提供本人参与并完工的三项及以上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提供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3.提供本人参与并完工的1项及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提供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4.获市级以上省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5.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
6.获得市级及以上的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7.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五、高级职称答辩程序:
1.答辩人员进入答辩室后,简述本人任现职期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2.每名答辩人员抽取答辩试题,为必答题。抽取试题后,读题并开始作答,回答完毕后,评委可以进行补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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