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
1、专Y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凡与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签定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我市办理人事代理以及符合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的专Y技术人员),并符合地方职称申报条件的专Y技术人员,不受身份、、单位和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Y技术资格。
2、职称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相应系列(专Y)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后同)组建单位,
3、人事局共9个职称申报点,分别设在各县(区)人事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职称申报材料包括:
(1)《专Y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Y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2)《申报专Y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级一式12份,高级一式15份);
(3)学L证S、资格证S、聘任证S、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论文、论著、译作、解决专Y技术难题的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7)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8)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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