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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碑林区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须知

      2023-10-10 14:15:31发布,长期有效,67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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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

    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在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副高工程师资格应具有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并具备下列年限条件之一:

    (1)博士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大学本科或学士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累计从事相关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后直接从事相关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累计从事相关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单位工作,中专后直接从事相关技术工作28 年以上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单位工作,后取中专累计从事相关技术工作30 年以上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报送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单位送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请参评人员、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报送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

    若用人单位未曾创建过单位账号,用人单位需向本单位工商注册属地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创建账号。已申请过账号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已有账号,单位账号具有唯一性。

    备注:

    1、2023年陕西省职称评审,人s厅公示,可网查

    2、我们不是办理,我们是帮助申报评审所有都是按照当地的报名条件来安排的,当然,条件还不够的学员,我们会帮您匹配相应的材料,辅助申报。

    3、单位: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5号第五国际C座29层2910

    4、均真实有效,全国可用,欢迎个人和企业洽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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